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
稿件来源:国有资产管理处
发布时间:2017/09/27 09:54:40
作者:国有资产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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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是一件固定资产完成其作用,失去了其基本功效,将其从现有资产账目中去除所履行的最后一道手续。其操作包括现状的调拨、丢失、报废、和出售等四种处置方式。
首先选择要进行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主件或附件,可一次选择一条或多条,点击被选择数据的“变动框”,选取归口部门后,选中该项,然后按下工具栏上的“生成新单”按钮。如果你选择的记录已经被处置且没有审核通过,系统会提示你不能再进行变动,否则将会在下面的数据窗口中添加一条新的处置报告单内容。处置报告单在没有通过财务审核的情况下,可以删除。
在“处置编辑”窗口中列出了四种处置方式,数据窗口下面是一个文本编辑框,用于输入变动原因说明。所要进行变动的主件如果存在附件,则附件同时被处置。设置完处置项目并输入原因后,按下“确定”按钮,系统将会进行处置操作,但处置情况只是记录在了变动表中,而主件表、附件表并不发生变化,直到被审核通过。所有的处置都需要经过归口、财务审核。